通知公告
良乡校区体育场及主席台借用流程
发布时间:2018-03-02
良乡校区体育场及主席台为学校教学设施,为进一步规范使用,现就体育场及主席台借用流程规范如下。
一、使用要求
1.体育场及主席台优先教学使用,借用方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安排,如遇冲突,以教学安排为准。
2.工作日上课时间及夜间,不得组织声音过大活动,不得干扰正常的上课、生活秩序。
3.体育场及主席台申请不对个人,必须以学院或者部门为单位进行申请。
4.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,不得随意操作电力及音响灯光设备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5. 借用单位应自觉维护看台及设备间内外环境卫生,禁止在设备间内饮食,使用结束后恢复看台及周边卫生。
二、申请流程
1.借用单位填写《良乡校区体育场申请审批单》,《审批单》中所有“*”标注的项目为必填项,如未填写,将不予审批。
2.体育场和主席台可分别申请,也可统一申请。申请至少提前3日,以便于统一协调时间、安排物资和电力供应。
3.表格提交至行政楼222房间穆老师处,电话81382366。
三、流程图
四、监督反馈
借用单位监督申请流程和使用服务质量,如有意见可及时向良乡校区管理处反映,监督电话:81382088。
良乡校区管理处
2018年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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